现任中国卫生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王景明自1994年起就从事医院的管理工作,先后担任过解放军第251医院、西安长安医院、北京北亚骨科医院、南昌334医院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医院等5家医院的院长,可以说是经历了“医改”的全过程。
在他看来,突发的重大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、不良媒体恶意炒作的负面报道、社会不良人员设置的纠纷陷阱、个别执法人员的不作为等因素,都是促使医患关系变得紧张的原因,而出现纠纷时不信任、举证倒置增加了相互理解和谅解的难度。
近日,王景明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的专访,从医患关系入手,深度剖析了当前“医改”中存在的问题。
王景明认为,医患关系容易发生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双方信息不对称,包括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、医学知识不对称等,而最能体现这种不对称的,就是病历的不公开。
病历到底属于谁?关于这个问题的争论一直存在。医院在门诊看病时,要求病人病历随身携带,看完病后医生也都将病历交还给病人,但是住院的话,住院病历并不会在出院时交给病人带走,只允许病人复印其中的一部分,不能毫无障碍地获得住院期间的资料,尤其是病人最关心的会诊讨论记录等。
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规定,病历资料分为主观病历和客观病历,客观病历包括:门诊病历、住院志、体温单、医嘱单、化验单(检验报告)、医学影像检查资料、特殊检查同意书、手术同意书、手术及麻醉记录单、病理资料、护理记录。主观病历包括:病程记录、三级查房记录、会诊记录、病历讨论(疑难、危重病历讨论、死亡病历讨论)。主观病历是不能够给患者及其家属复印的。
“相关部门出台了主客观病历等相关规定,其本意是防止病人从病例中找问题,防范医患关系恶化,保护医院不受冲击。但是在我看来,主客观病历的区分并没有必要,而且其效果甚至会适得其反。”王景明认为,所谓堵不如疏,当医患关系越是恶化的时候,越是藏着掖着、堵着防着,反而越会加剧彼此间的不信任情绪。
他说,病历是病人付费后形成的诊疗过程记录,获得完整病历,包括门诊、住院,或者所谓的客观、主观病历等,是病人的神圣权利,而且病人住院后更需要获取这些资料,更需要了解医务人员对诊断治疗的分析判断,以掌握病情,参与到治疗过程当中,“现在相关规定把患者最关心的内容定义为主观病历,不向病人提供,这是不合理的。”
王景明认为,现在的医疗纠纷中,大多病历都经不起检验和推敲,而发生纠纷时医院会首先想到要修改病历,“很多时候只是枝节问题而已,根本没有影响到诊疗,比如年龄填错了,病史是想当然就随手编的,或者张冠李戴,给患者多填了几个亲属。但这也会成为病人质疑和发难的重要依据:这些简单的事实问题你都给搞错了,我怎么能相信你在那些更重要的诊疗问题上就认真负责了呢?”这些问题与医疗事故没有因果关系,医院在面对这种纠纷的时候忽略了原始病历的证据作用,恰恰用内部规范进行病历修改,使一份病历出现两个版本,而病人持有原始病历才可能成为法院采信的依据,这样医院和医务人员的无心之过使医院在法律上处于不利地位。
王景明认为,医院与患者的关系应该是战友的关系,共同面对疾病。因此,他规定他所管理的医院,病历全部都向患者公开,而他的经验证明,向患者公开所有病历资料后,由患者随时监督着医生,恰是减少了医疗纠纷,而不是增多。
那么对于医院来讲,如何才能使病历具有真实、可信,不可抵赖的特性?王景明认为,只有医患共同建立起的病历才具有法律地位:在整个诊疗过程向病人公开病历,通过计算机手段让病人可以浏览病历、评价医务人员,使病人减少疑虑,使医务人员书写病历更加留心、细心、及时和规范。这些病历全部经得起病人及家属质疑,经得起医院质量检查,只要是病人认可的病历,就不会产生纠纷,就能经得起法律检验。对于已经出现纠纷的病历,王景明要求医院和医务人员都不准进行任何修改,如果使病历丧失了原始凭据作用,谁修改谁负责,不修改医院负责。
自2009年3月17日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向社会公布《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》开始,新“医改”正式拉开序幕。
在王景明看来,中国过去几十年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探索,没有成功的模式可以推广,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,包括病人、医务人员、医院、药械供应商、政府等各方,对“医改”结果均不满意。
“冠以医疗卫生改革名义的一系列活动,实际演变为改革医疗卫生和改造医生,使医患关系、医务人员执业环境愈加脆弱和紧张,造成医院一家承担‘医改’骂名,医务人员成为出气筒,轻则污言秽语拳脚相加,重则恶语刀棍相向。”王景明说,中央的“医改”政策和顶层设计是科学合理的,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偏差,在很长时间内,医疗执业环境相当恶劣,医患之间失去了应有的信任,医疗纠纷不断。
据中国医师协会公布第四次医师执业状况调研结果显示,仅19.02%的医生对执业环境满意。王景明认为,出现医疗意外和医疗并发症,本属于正常的医学规律,病人既不鉴定也不诉讼而是采取闹事的态度、媒体同情弱者的先入为主式的报道、举证倒置的司法审判程序,把医院推向尴尬的境地。
“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无法保障,医院无法正常开展工作,就造成了医务人员不敢承担医疗风险,医学院校培养的学生不愿意从事医疗工作等一系列问题。”王景明说。
他认为,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,改善医疗执业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,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,形成尊重医学科学、尊重医疗卫生工作者、尊重患者的良好风气。而医院方,应加强医德医风建设,重视医务人员人文素养培养和职业教育,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精神,保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,调动医务人员改善服务和提高效率的积极性。
因此,他建议应该应用“互联网+”和“工业4.0模式”,建设健康服务体系,使条块分割的体系成为流程式、互动式的管理体系,推动管办分开,医务人员自由执业,医院分级救治,实现公益性和市场化有机结合,建立人人享有健康的服务体系。
王景明倡导的健康服务体系是全民健康智慧服务体系,他认为这也应该是“医改”的最终目的:“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程度是衡量‘医改’成败的一把尺子,健康服务体系友好,‘医改’效果才能好。”
他表示,大健康服务体系建设需要供给侧、需求侧和监管侧共同参与,同是利益相关方,都应该作为运动员参与其中,不能在体系之外充当场外指导或教练员。
供给侧主要是指三医联动改革;需求侧主要指患者和保险公司,他们关注供给侧提供服务内容、价格、时间等等;监管侧的改革是物价局、发改委对健康服务科学定价、合理计算健康服务收费,如相同疾病应用相同治疗方法,但在不同级别医院收费差别很大,这样既不公平,也不利于医疗改革强基层的落实。
“大健康产业是公共服务,包括政府购买的服务和私人购买的服务。要打破现有医疗服务体系的垄断,为社会资本进入大健康领域留出空间,实现公平竞争,满足不同层次对健康的需求。健康服务经费应该直接补到需方,让人民群众有一种医疗经费和服务的获得感,充分尊重他们的自主择医救治权利;让供方靠服务和技术来吸引需方就医,实现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健康服务供方的平等竞争。”王景明说,只有卫计委和医管局管办分开、各司其职,才可以对不同产权组成医院的建设和发展一视同仁,建立不同类型医院发展竞争的公平执业环境,相互促进、共同发展。
“卫计委只要作为公立医院的直接上级,就难以切断行政监管与公立医院的利益关系,如同让运动员做裁判一样,难以保证对民营、企事业、军队等非隶属关系医院监管的统一、公平、公正。在落实医院改革时,就演变为公立医院改革、卫计委属医院改革,就会形成公立医院利益集团和政府利益阶层,阻碍医疗卫生改革。”王景明说。